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律师观点

快递纠纷如何维权?看律师支招!——315媒体“珠江发布”

 近几年,电商进入飞速发展时期,而作为电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中坚力量快递业也随之成长壮大起来,可以说如今大家的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快递。但是,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业务量不断增加,许多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如暴力分拣、盗取快件、个人信息泄露、态度差、快件延误等事件都时有发生。因此快递服务质量差,已经成为了消费者时常投诉的热点。

I.事件回放  广州的黄先生是一名文玩爱好者,前一段时间他托朋友在西藏帮他找到一批很有收藏价值的文玩,但就在寄来广州的途中,快递公司竟然弄丢了。看着自己心爱的物品被别人弄丢,黄先生的心情很不是滋味。快递公司的派件员给黄先生打电话通知收件的时候,黄先生考虑到东西比较重要,便请快递公司第二天再送过来,届时会在公司准时等派件员,并且强调到时再送货的时候会一直等到派件员,但到第二天中午1点左右的时候黄先生再给快递员打电话,对方表示说没找到,搞丢了。而黄先生拨打广州分公司的投诉电话汇报了这个事情,快递公司愿意承担1000元的损失,但是黄先生这批货的市价是12000到13000(左右)黄先生非常不满意,但是考虑到这批货的存在比赔偿更重要,就希望快递公司能继续找找...(根据爆料人黄先生口述整理)正所谓千金难买心头好,那么难得才托朋友找来的文玩说不见就不见,对于黄先生这些爱好者来讲就好似切了他块肉那样疼。而奇怪的是,明明之前一天快递员还通知黄先生来收件,但为何在黄先生强调过物品好重要后的第二日突然不见了呢?虽然我们没证据说这两件事是有关联的,但是快递员监守自盗这些事件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前段时间,广西的一家快递公司频繁接到客户的投诉,说快件中手机相机等贵重物品经常丢失,通过监控视频公司发现了问题。 II.事件回放  某快递公司负责人就向记者讲述,公司一位派件员把货物堆到一个角落后趁大家不注意把另外一边的货物也一起拉走,然后拆开包裹偷了里面的手机,把包裹原装封好。第二天再运货的时候将这个包裹带回分拣中心。多亏中心的监控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才将失物找回。街坊说○“(快递)损坏肯定有,很难避免,快递那么多个环节又运输又分拣,也很难追究到责任,基本上都算了,避免不了的就看能不能向商家索赔。”○“有人给我送快递送丢过,派件员就说在路上丢件了。没有到我的手里,我也没有找快递公司索赔,就自认倒霉了,我觉得他们(快递公司)也不是故意的。”○“之前我寄过一些杯子,好像是50只杯烂了12只,好难去追究,打去快递后台那些电话,通常都是很官方的回答,都是逃避问题,都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律师教路  根据大部分消费者的反应,一般遇到需要索赔这些情况,快递公司都只会按照快递单后面的条款作出赔偿,即运费的数倍,但是他们损失物品的金额往往都不止这个价。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陈伟杰律师:首先运输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是构成一个委托运输关系的,根据合同法,如果运输企业是因为自己的过错,丢失了消费者的物件的话,按照合同法是应该按照物件的价值作出相应的赔偿的。  快递单后面的条款根据合同法是属于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存不存在法律约束力主要遵循两个原则:第一个是这个格式条款不能和邮递法和合同法相抵触,如果这个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就必然是无效的;第二是这个格式条款不能有违交易的公平性,比如赔偿的金额是明显低于消费者报价的金额的话,这就属于破坏交易的公平性,损害到消费者权益,这种条款也是无效的。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的过程中,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部不符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由于有时快递的物件难以估值而导致赔偿的金额难以确定,所以消费者在寄快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陈伟杰律师: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在投寄物品之前先进行一个价值的申报或者进行保值条款的签订;第二,在投递物品的时候对于相应的单据应该要保存好;第三,如果对于要寄件的物品是十分珍贵或者对于投递的日期等等有严格要求的话最好是和邮寄公司进行另外的协商,对于相应的违约条款、投递的明细进行书面约定,才可以保障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快递市场的快速增长,伴随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归结起来,最根本一条,就是快递公司与消费者的责任和权利不对等。  目前索赔的依据,是由快递公司单方制定,有违公平原则。即使按估值投保,如何合理估值,一旦损坏或者丢失,索赔程序是否简易操作,也是个问题。  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赔偿规则,使快递公司和客户责权利平等,这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客户的角度考虑,有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贵重物品,要以合理估值投保,并保留单据。作为快递企业,面对目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确立客户利益第一的经营理念,以诚信和高效获得市场口碑。

315媒体“珠江发布”  广东广播电视台旗下珠江经济广播频率、电视珠江频道、珠江网络传媒强强联合,借助各自消费品牌栏目,打造服务消费者的广东客观、公正、权威媒体发布平台,全新跨界媒介品牌宣告诞生:3·15媒体“珠江发布”。我们将根据公众投票数据,发布“2015十大消费投诉案例”、“2015十大消费品牌认知榜”及“2105十大消费服务差评榜”。消费主张由你做主,我们期待天天都是“315‘’。

 

最新图片文章

最新律师观点

1